 |
|
积分:-1704072 |
发帖:-13293 |
注册:2004年1月6日 |
|
事实起因举报人儿子于2001年11月18日驾驶摩托车与本村陈xx(*人犯林xx亲戚)相撞,林亚文作为村治安主任要求在村委会解决,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其父林能阳(本案被害人)无奈于2002年4月26日找村干部林亚文解决问题。而林亚文作为村干部本应协调解决纠纷,却对村能阳极为不满,案发前曾纠集黑恶势力十几个人到林能阳家中闹事,为泄私愤竞将上门求助的林能阳残忍*害,一审法院以林亚文故意*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此案历经一审、二审、申诉,法院量刑过轻存在许多错误。所谓证人证词不足以采信。庭审中,一审法院认定的证人林亚珠、林园斌、杨志杰均与林亚文有亲戚朋友利害关系,林亚珠系林亚文妻子,故证词不足以采信,另一证人吴长春案发时并未在林亚文家中,证词不足以采信,故认定法院无有力证据证明所谓的受害人林能阳有过错责任。林亚文根本没有所谓的自首情节。庭审中,公诉机关出具公安机关证明林亚文向xx开发区派出所投案自首纯属假证。案发后,林亚文*人后还未来的及逃离现场,被及时赶到民警当场抓获。因此,林亚文并非主动向派出所投案自首,而是强制到案。本案中,属多人残忍殴打致命,林亚文一人顶罪。原审认定*人手段事实不清,缺乏*人物证。原审认定林亚文用砖块掷林能阳两下,法院用掷而不用拍,二字相差巨大,属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据公安法医鉴定结论得知:被害人头、面部、颅脑损伤处,还有鼻骨折、三枚牙齿打断、下唇部挫裂伤、脖子上还有致命x伤。以上足以证明被害人是被多人多次利用钝器击打残忍*害。而法院认定的掷砖块两下致死,但法院认定的“硬物”到底是何“硬物”,“硬物”在哪里?法院也不知道,可见林亚文并未如实供述重大案情。林亚文主观恶意,*人手段残忍。林亚文作为治安主任,多次纠集有前科人员到处滋事。案发时,林能阳手无寸铁至始至终没有还手,被多人用钝器残忍殴打,击打身体多个要害部位直至当场死亡。法院适用法律条文不当,一审、二审法院引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自首不当,故意*人罪断章取义。《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不当,《通则》规定:侵害公民造成死亡的应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费用等,而法院只判付53901元,(己付10300元),依据何来?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法院相关人员已构成枉法裁判罪;请中央领导严厉打击司法腐败,依法判处林亚文死刑,让逝者安息!1、依法撤销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漳刑终字第2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及龙海市人民法院(2002)龙刑初字笫24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联系电话
[ 回复|追问 江苏律师·南京律师] |
·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