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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2004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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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律师你好!打扰你了,咨询一下,我是药店上班的一名员工,顾客买川贝等药品,查过价格拿在手上付款时不要走了,发现顾客转悠的地方,刚才货架上放着三袋川贝少了一袋,在监控盲区,也没法查,因顾客办理会员号码,我发了信息说顾客如果拿走了请送回来就没事了,后来顾客就和我大骂说我污蔑她,跑到药店来到处找,找了一圈之后她开始报警,警察说监控盲区没证据就走了,顾客下午又来药店吵闹,奇怪的是丢失的川贝在我们找过地方被下午班的员工又找到了,顾客那一刻拳打脚踢我没有还手,事情了结了,我现在心口好疼,顾客撒泼在监控盲区,都是对我不利的,最蹊跷的是当时我怎么都找不到,怎么下午上班的同事,我还没来得及跟她讲是哪种川贝,她尽然把川贝找到拿到收银台了,我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件事我本来应该怎么做好些?如果我伤势不好了,我是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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