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积分:-1704072 |
发帖:-13293 |
注册:2004年1月6日 |
|
2020年8月13在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xx电子店购买了一拖四的海尔中央空调预付5千元订金,至8月26日交货付清尾款1.5万元。商家装机师傅於8月27日上午提前来打空调孔,打孔时还把房子承重墙主钢筋全打断;并于当天下午将购买的“海尔”中央空调送至约定装机点”悦府景园46幢303室”,验货当场发现外包装破烂有被拆封过,且外包装条形码内机信息已被涂改,经核对与合同上购买的内机型号不一致,且机子全是灰尘,出风口多处金属外壳有明显被拆过撬弯。在发现第一时间就向商家反应前述情况要求更换一台新机,三星国美店拒绝更换,并保证该机是原厂新机无任何质量问题,不存在串机套机,以旧充新的情况。8月28日早上去店里协商更换新机事宜,商家再次拒绝,不承认该机属于问题机子,保证是宁海三星电子公司出货属原厂原包装正品,商家并承诺“以一赔十”签订原厂正品购销保证合同书,只要不更换“问题机子”同意装上,商家愿意再补贴1000元。8月30日海尔电器售后查得该机明确是卡机而非合同型号机且属于不合格得问题机子;目前,商家还一直拒绝兑现承诺并拒绝赔偿损失。
联系电话
[ 回复|追问 浙江律师·宁波律师] |
·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