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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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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陈希洛, 84 岁;男,汉族,江苏启东市人,住启东市合作镇竖海村一组。
电话:13101992257
申诉请求:撤销启东市 1981 年 6 月 17 日启法 81 刑字第 43 号犯罪刑事判决和南通中院 1981 年 7 月 10 号刑上字 52 号犯罪裁定,改判申诉人无罪,赔偿损失。
申诉理由:案发是坏分子陈锡冲指导下的旁人诬告陷害、原审查证属实。证据确凿、查明、又再次查明申诉人无罪、有据存卷、属旁人口头诬告。原判只有公安预审无罪证据、没有有罪证据。政法委扣押了无罪证据还反要无罪证据定四年强奸罪。原判复审纯属政法判决。中院裁定凭私凭空犯罪害民 31 年。审判至今未能交待证据,据多方证实,当事人双方都具有无罪证据,没有有罪证据,诬告词也没有一字。核销了起诉书上旁人偷我的皮裤带诬告证据。院长一人作主发了一张空头判决书,开除党籍我没有签字,上述实情,四级政党,都已查实。据劳改队政委委派人员和常州中院核查启东原卷证实卷内没有法律程序,没有证据,启东的政法公众,特别是办案人讲明:政法委犯案定案,转到有证据一份也没有,南通市人大法制办从 1985 年 7 月开始公开讲原判无据, 2000 年南通市人大法制委顾颂华,谢天石为监督查明我案没有发生奸意言行,中院在复查中也讲明我无罪,还有省高院,省人大法制委也声明我无罪,省高院 99 年指定南通重审,中纪委的四办既华东组郁永林也透露我无罪,最高院的南通中院和省高院的不阅卷徇私驳回申诉备案报告也证明我无罪,特别是启动预审中,我讲到无罪事实经过时,预审员陆凤林对我讲,“你讲的无罪经过,黄女也同样这样讲的,”这份原始无罪证据查证交出后, 2000 年 2 月徐学信向我见面, 1999 年还有新的无罪证据、陈纪检向我见面。申述人的无罪是查证属实,公认风云。 27 年来一直遭冤害,申述,上访万次。其中最高院 1990 年就有三次,省高院近百次,南通、启东就记不清了,由于领导干部实施黑社会性质的亲私枉法,滥用职权,保罪犯,继续侵害共产党员和公民权。三级和最高华东组违反了人民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规定,均不阅卷凭领导意见,凭私凭空犯罪驳回。还要姜局长扣押,沈永兵涂改无罪证据,均胡乱判刑,还补充旁人诬告。
混入党政的破坏分子实施黑社会政法叛乱、盗用法权,去坏党纪国法和党章。破坏党政光辉、凭私凭空、故意侵犯共产党员、公务员、公民权。 30 年不收场,违背中央党政领导多次下令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可南通有人民被害,至今不究。贩透坏透。贩坏创国史党史最高峰。中院高院推诿 30 年。
2008 年 1 月 5 日南通法纪生效犯罪受理我的申诉, 2008 年 7 月 5 日又受理我的申诉, 2009 年 2 月 25 日发出立案涵、启东 7 月 5 日已报出审理材料和处理意见,至今受理 46 个月立案 32 个月不作审定,中院 2010 年 5 月 11 日再次立案涵并于 6 月已行听证又不作审定。2011 年要我去启东洽谈,违法 30 年。又是违法。还发荒唐释明涵,刑事诉讼法 207 条规定审理期限三个月不得超过六个月。
申诉人坚信,在中共最高领导强调反腐倡廉,严查大案要案,悪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强调党纪国法的严肃今天,一定会尊重事实和法律,坚决纠正故意侵害共产党员和公民权,使我的冤灾害昭雪,还我清白,还我党籍,还我倾家荡产,还我政党光辉。所再次请求中央和各级党政监管查清案情。 2011 年 5 月 10 日又去省高院答复是、中院没有报材料来高院复查过不再复查、要我去裁定责任中院。已制定过中院重审。
全国的劳改犯有数十万,他们中有有故意被陷害的好人和好干部好党员,有冤狱、有初犯、旦没有一个能害党员干部续犯 30 年的劳改犯、只有共产党的法官能故意迫害党害国还好干部好党员、持续犯罪 30 年不收场、由此证实共产党的法官比数十万万中的劳改犯坏的多。
共产党的法官、实施奸、滑、黑、犯、害、败、坏、推、拖、骗,十全十坏 30 年不收场。特别是南通中院。
被故意陷害共产党员、国家干部陈希洛
2013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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