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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没有建房证为由,把新建的两层楼房子当拆违强拆了。并在2012年单方面出具无效的《城南片区拆违安置单》(我们并不知道)2012年出具一个不规范《城南安置单》给我们。2013年单方面以拆违的名义补了100440元。现在我被拆处新建的好多没有建房证的房子无人管,当年和我一起建房的几十户人家也没有拆,甚至当年和我一起被拆的人补了钱又在原地建房都无人监管。我家现在因为物价上涨,这边没有明确的协议,城建投资公司2017年才承认我的地基,2018建房配套设施搞了但一直没有安置达成协议。所以只9年一直无房居住,也无钱建房。律师现在这个事情该怎么办?开始一直找村里解决,2017年打官司说过了诉讼时效(法官说我请律师不懂,没帮我争取利益)上访政府互相推诿。法律讲究证据,可是政府当时拆违时就没按法律程序办事,我们农村人更不懂法。现在我也没有什么证据。只知道我是农村人是集体土地分给我家建房的宅基地,我家分户后唯一的房子。一直申请是政府不帮我们办证,而且我们组新建20多栋房子都没有办证。一旦要拆迁就说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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