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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拆迁搬到大龙新村居住,我住3楼,2楼的沈**与郁

59.83.201.* 公众会员 来自:江苏-苏州 回复 发帖回复 收藏 楼主 | << >>
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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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拆迁搬到大龙新村居住,我住3楼,2楼的沈**与郁**是户主。后来2楼又住进了一个老太婆。三人编造了一个骗局。谎称老太婆是沈**的老娘。临终照顾,患了绝症C。然后,在楼里进行了一系列的恐吓和对人的直接暴力攻击。都是发生在晚间休息时段。后来还祸及我父母的安危。这件事一开始我么深信不疑,,一直和他们居住在楼里。平时出去上班,哪怕身体不好了,也是我和父母亲去医院就诊。他们却一直以为骗局拆穿不了。2006,楼上又搬来一户,在楼道里也是胡闹不已。2007年,不得已暂时我们搬到了新区,在四季花园小区,意外遇到了郁志伟(沈**说的老娘实质是郁志伟的老娘),那人(郁志伟)在大龙新村有底可查。现还有它的亲戚(叔侄的),在小区内的晚上也制造了一系列的事情,而她老娘当时也是住在那的。2008年,随着搬家又到了姑苏区的博雅苑小区。随知,这郁志伟和沈**和其同住的亲属也一起搬到了这。先是在楼里制造出,她的女人在楼里被杀,然后他老娘,沈**一伙在楼里制造出惊天动地的恐怖声响。在大楼里一再宣扬暴力恐怖的“杀”。我父母的意外离世也与此有关。而且他们之后一再在我的身体上做同样事情,让我体验他们的死亡过程。而且,令我特别不解的是,为何他们总是以“精神病”为由,公开称是“精神病杀人”。然后任何惩罚都无。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对我说“没法管”。而且甚至对我说是“全社会”的事。请问律师,这究竟是怎么会被法律拒之门外的事件?尽管我出示了执法部门要求应提供的证据,和医药诊断也无济于事。这伙人总能够逃避法律制裁,就我调查,执法者贪賍受贿有之,和那伙人有关系有之,甚至直接有人在执法也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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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0 16:54:16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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