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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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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朋友,交往三年,女方买房后男方购置家具家电,花费共约三万元。事后两人约定如果女方提出分手,要返还男方三万元。如果男方提出分手,不再返还费用。后男方盖房,女方主动出资三万元,并规划两人如何居住新房,退休后如何生活。2019年四月底两人还在同居,走时男方及其家人还在叮嘱早点回来,经常回来。女方忙于工作和事物两个月没有回家。而男方经人介绍又认识了一人并且很快同居。女方在8月2日回到家中时男方才告知一切。(男方从一月起就多次表示单位有人介绍,女方也表示可以考虑。但双方并没有约定两人要中断关系,女方承诺退休后两人长期在一起,不结婚。)女方尽一切可能想挽回男女关系,而男方坚决不同意,女方可以讨回出资的三万建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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