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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2004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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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去年11月19号在南化氮肥厂做电缆桥架改造工程时左手食指末节粉碎性骨折,当天做了手术,由于我不懂医学常识,以为剩下的就是将来骨头接好了取出来钢板就可以了,由于我是外地人,想着在老家方便,就向我所在单位提出给了我两千块钱作为将来取钢板的费用。从那时起事故费用算是两清了。可这两天我感觉手指有变故,就到当初做手术的医院张接骨医院复查了,原因就是骨头就没有生长,钢板折断了。医院让重新做手术,我就去我原来上班的单位求助,可原单位拒绝提供资金帮助,理由是我和单位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请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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