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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干活,包工的老板亏了,我们还有钱没拿完,请问可以找公司嘛!
·办理居住证需要多长时间?我以前办理都是很快的,可是现在说是得六个月,着急用怎么办啊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补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未终止合同继续上班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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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发生了一件事情想咨询您一下,老人在养生馆办卡用了九千块,后来觉得受骗了想退钱,商家不肯又说钱都买了中药退不了,已打了12345投诉,商家约我们去谈。我想知道钱可以全...
·我想离婚,可是他不同意,我们也没结婚证怎么办
·我想和我老婆离婚,对方却说,谁先提离婚的就要净身出户,是不是有这个种说法
·购买新房不道一年墙体很多处裂纹。物业左右推脱不给解决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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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报了舞蹈培训班,上了两节课就怀孕了,我要求延后,培训中心答应比有效期晚三个月,我修完产假去问,迟迟不开课,以人数不到三个月不开课为由,延后有效期到9月3日,我该三个...
·18年9下旬月朋友以船运过闸资金不够借了11000约定一周还,月末再次以朋友出售二手车资金不足借款20000元期间许诺10月初全部归还所欠31000钱款。现在打电话催钱...
·网上卖挂30000.上家得了一万七,我们这边得了一万三,涉嫌诈骗现在案子以被检查院批捕了,现在想退赔赃款怎么退啊
·刑事中不附带民事,单独提民事诉讼可否
·你好,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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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本来批了,因为后面有几天打折扣所以又说好帮完这两天忙在批,现在忙帮完了,又说不给走,还说他没说过这些话,心里很是委屈,请问应该怎么做?
·化工企业因雷击造成火灾,造成周边损失,怎么赔偿?
·我还想问一下我们没有共同财产一分也没有借条当初因为没想到离婚写的是10还清我是不是应该在让他重新打个借条给我爸在让我父亲到法院起诉他不是耍赖想不还就是不卖车一次性还钱握...
·我已经订婚,但给了红包给女方,是相亲的,半年来没一点感情,想退婚,是不是我要赔钱给她,还是可以把我给她的钱要回来吗?
·贩卖甲卡西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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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已刑事终审判,案内受害人已得到退款,但案外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人退款?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相关事宜,我结婚婚八年,现在有一女儿,八岁,我在09年七月领证结婚,年末发现男方有精神分裂,我有他的病历在手里,这八年他的病一直没好,我忍受不了...
·你好我今天办理营业执照,说我被拉入黑名单了,以前也没有办
·我有两处房产现在想卖一我先问一我需要交税吗
·老爷子今0了,去医院看脚痛,结果医生说可以治疗,要做小针x,在屁股上做了一次现在发炎了,屁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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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想咨询婚姻纠结这个问题,.
·男方婚前买的新房首付是老婆婆付的,贷款是老公还的,未还清。然后男方用此房抵押贷款了,无人知情,婚后男方又以装修新房等理由背着女方办理个人贷款,全部用于*博,期间陆续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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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怎么办一、怎样变更子女抚养?1、协议变更是第一选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2、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变更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应当足够的小心注意,这样才能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买卖商品房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那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呢?只有事先了解清楚可能有哪些,才能采取措施进行防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司法实践中,下列各类纠纷均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也是比较常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几个类型:(1)逾期不能正常交付。逾期交房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造成逾期交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本身怠于履行的因素,也有行政主管机关强制变更规划、采用新型配套设施等开发商不能控制的原因。(2)权属证...

·公房可以继承吗 父母去世公房收回怎么办
    公房其实是与私房相对的,很多时候虽然对房屋可以实际的居住使用,但其实行为人并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相信您都知道,私房其实都是允许继承的,但是这个公房可以继承吗?很多人就不清楚了,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关于公产房的性质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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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爸爸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爸爸不要抚养权可以吗可以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股份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股份是否夫妻共同财产1、有约从约。《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或者婚前财产中的股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且该约定采用书面形式。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标准确定:(1)财产取得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一般情况下,如果股权是婚后取得的,理所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该财产所取得的出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股权...

·民法总则公司法两者的交叉点如何分析理解?
    民法总则公司法两者的交叉点如何分析理解?民法总则于十月正式开始实施了,在民法总则中对民事主体、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和权利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其中对法人组织划分为营利、非营利和特别法人3个主要类别,而公司就是三者中的营利法人,因此民法在性质上作为基本法,其最基本的原则和规定都是与公司法相适用的,那么,民法总则公司法两者的交叉点如何分析理解呢?1、从民法角度确立法定代表人追偿依据民法总则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本条为新创。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怎样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怎样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欠款强制执行会抓人吗先通知
    先通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是可以抓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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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酌定量刑情节有哪些
    《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情节里面,可以具体分为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一般在酌定量刑情节上面,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相对要大一些了,此时可以直接决定究竟是否对犯罪分子酌定量刑。那具体来说酌定量刑情节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定量刑情节有哪些量刑情节一般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是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有以下几种: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第24条第2段前段)。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1)犯罪较轻且自首的(第67条第1段后段);(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第351条第3款)。...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每个人都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人不能非法占据,就算政府征用也要给与一定的征地补偿,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需要签订一定的合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不受损失,那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一)申请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二)批准,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并进行现场勘察,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核对无误后,填写转让审批表。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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