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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师你好!我有一张打工的工资欠条,对方总是说现在没有,可是都要了一年多了,还是说没有,让我等,我想请您帮我通过法律来要回我的工资,谢谢!
·要求找一个离婚律师
·我在公司上班时,脚掌被咂,拍片看,医生说大脚趾前端有碎片,骨折,这个能报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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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别人那里买了一套私人的房子,是第六层,可是房产证到现在一直没有办下来,我就是想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做为被征收的对像,对于我们的利益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我谈朋友花在对方身上的钱,他现在提出分手我钱能要回来么
·残疾人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有没有什么优
·伤残津贴同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执行哪一
·你好律师。我在万达惠普的信贷员给他们平台财务转账了,能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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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事件
·占用地和财产
·你好我是干装修的我这边有个合同纠纷,活干完了业主不给钱,我要怎么办呢
·没有农村户口,却在农村建房
·你好张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被一个陌生男子性侵犯了,第一在没有我的同意下他找开锁的把我家门打开,第二没有我的同意下强制发生关系,我反抗啦没用,他明知道我喝多啦还找开锁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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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清楚,我付次要责任车扣1个时间,交警可以方车吗。
·我来到这个工地是没有病的,做了差不多两个月了,就生病
·被人骗去套现,X仟,3000现在要我万多,是不是属于欺诈san被人骗去套现,X仟,3000现在要我万多,是不是属于欺诈887669
·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 拘留所现在不能关人吗
·公司实*期与我签订二期劳务合同,实*期一至三个月,如何保证我的正常收入,劳务公司的费用是单位支付还是从我的收入中扣取?如果没有三个月后没有转正,可否随时解除劳务合同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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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律师请问行政诉讼可以帮忙吗?
·你好,高速上堵车,我在高速应急车道上行驶,突然从左侧道行驶进来车,也没有开转向灯,我撞了该车辆,事故怎么划分,谢
·原来领导承诺同房同价我们咋办
·您好李律师,久违了。有个不大不小的经济案件想咨询您一下的。请你看到信息后拨打我的电话。
·我爸被车撞了快出院了对方肇事车辆在交警队能扣押多长时分享我也要提a4条回san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san4位律师回san咨询a范明a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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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发霉的西洋参,已经给家里两个身体弱的快吃完了,现在对方推卸责任,我只有求助法律援助
·你好,请问结婚地在开封,居住地在外地,起诉离婚应该在哪?都需要什么手续?居住地可以吗?找不到另一方能起诉吗?多久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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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
    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门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门面合同违约方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2、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3、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

·主合同过诉讼时效已过可以起诉吗
    主合同过诉讼时效已过可以起诉吗不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但是可以找对方进行商量,处理事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怎么办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2、争取债务人...

·刑事中羁押期间未折抵情形有哪些?
    刑事中羁押期间未折抵情形有哪些?1、刑事中羁押期间未折抵情形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行折抵。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的时候,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和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二、羁押是否能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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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那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前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婚前财产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

·外观专利侵权要怎么赔偿 一、外观专利侵权要怎么赔偿?
    外观专利侵权要怎么赔偿一、外观专利侵权要怎么赔偿?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二、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销售专...

·5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5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

·离婚诉讼庭审辩论
    离婚诉讼庭审辩论,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案件,一般就夫妻过错,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方面进行辩论,案件开庭时,应当将身份证,结婚证,带齐,当事人做案情陈述,应当提前写好材料,把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陈述清楚,准备好佐证材料,带齐证据原件。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那么在法庭辩论中针对这三方面如何辩论,北京离婚法律咨询中心分析如下:离婚案件开庭时,一定要将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一定要带齐,另外要准备一份诉讼提纲,沉着冷静,积极应诉,不要开庭时手忙脚乱,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法院一般...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甘肃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被征地的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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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终止是什么享有子女监护权的人必须具有监护能力
    监护权终止是什么享有子女监护权的人必须具有监护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条规定,认定监护人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因此,如果享有子女监护权的父母失去了监护能力,也就是说,其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履行监护职责,那么监护权就是可以变更甚至终止的。当然,子女监护权的终止并不一定是享有子女监护权的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二、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

·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认定是怎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1、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第一条第一款:(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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