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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乡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朋友以市政工程骗我了4万。现在跑到甘肃工作去了,我问他要钱,不给不回我信息
·也可以得到适当的补充,具体找政府协商一下吧
·合同中之后公司只发给职工百分之三十五的工资,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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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因为卖淫被临夏市公安局抓获,抓现场,有人证物证。请问可以保释出来吗?
·你好我的情况是,一开始我们是恋爱关系,他每次向我要钱都是说他家里有事这个事那个事,一点一点转就几万了,然后就是他骗我他没有结婚他是单身,后来我发现他结婚了我要他还我钱,...
·如何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张律师,您好,我有两个欠款收据,不知道能不能作为证据来要回欠款。
·你好,请问一下,借钱不还,要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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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结婚证有个小孩,因为我出轨了,媳妇闹离婚要赔偿要保姆费,我该不该给!
·一个电工,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给别人接了线,事后才知道别人做的是违法的事,公安机关说是协犯,别人干的是比特币。现在已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请问您有什么好的方案可以解决,获取从...
·福银高速违章1扣分0罚款0超速100分100是什么意思求解
·我姐姐2月4日参加工作,8月4日参加统养老保险,8月21日解除劳动关系,现在能否办理失业金,能领取几个月,大概没月多钱?不知道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想委托李律师代理一个行政诉讼案件,方便告知您的联系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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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煤气用完了,由于我家住在村里,加气站较远,今天又下雨,想用自己小车把煤气罐装到充气站加气,请问可以吗
·我们现在同居关系现已怀孕孩子生不生孩子和他有法律关系
·左手拇指指甲盖那截段了我在一家具厂上班后来不小心左手拇指指甲盖那截断了我该怎么去要赔偿老板他给我买了保险的我不知道怎么去赔赔多少也不知道是几级伤残
·你好 金律师 您这边以后吐鲁番市看守所电话吗
·本人于2012年元月找了一位律师,支付了代理费用2400元,给了我一张代理费用收据,帮我办理去法院申请执行与前夫支付《孩子抚养费和婚姻期间债务》 事宜。可是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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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联名按揭购房,现在离婚,现父母一方需将购房产权转给未成孩子。请问可不可以?
·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我弟弟婚前买的一套房的还贷和增值部分,还有她的2万债务,女儿的抚养费
·你好,我是农村的,我没有山地或旱地去申请宅基地,只有农田,如果政府不批怎么办?强起是不是算犯法
·有个女人乳腺肿瘤手术后一个月,工厂领导公报私仇调动工作岗位,从事男人体力活,请问这触犯劳动法吗?
·请问被关在黔西南州女子看守所,现在家属 可不可以去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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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安湖瓦店社区有一对老夫妇生有二子,三女。94年村集体分地时因年龄大缺失劳动力将父亲名下土地分给了小儿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有体现)母亲名下土地分给大儿子。2018年该...
·婚前男方付了房产的首付,准备与女方结婚,想把女方名字加上,但房产抵押在银行不能加名字,由于婚后是两人共同还贷,可否在结婚前通过“婚前财产公证”的方式证明该房是双方共同所...
 安乡房产律师法律常识
·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拖欠工资不管是发生在怎样的企业中其实都不是一件好事,一方面企业会因为拖欠工资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会给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如果被企业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公司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根据劳动合法第38条及第47条的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根据上文中关于企业法律责任的阐述,劳动者还可在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要求企业加发相当于其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综合起来讲,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主张和...

·公司法律部门叫什么,需要承担怎样的职责?
    公司法律部门叫什么,需要承担怎样的职责?公司在成立之后,会与多方社会民事主体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为了保护各主体的权益,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各公司在设立之后,会建立一个法律部门,你是否知道公司法律部门叫什么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公司的法律部门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呢?一、公司法律部门叫什么?规模较大的公司一般都设有专门处理法律事务的法务部或者法规处,但有些单位也将其与办公室合并为一个部门,有专人负责法律,也有的单位聘请兼职法律顾问,而无常设法律部门。二、企业法律事务部门的职责有那些呢?企业法律事务部是企业统一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专门法务机构。其具体职责有:(一)...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在医疗事故频发的今天,要是不幸因为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除了要追究医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责任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求进行赔偿。那么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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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丢失劳动合同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如果劳动合同丢失的话
    关于丢失劳动合同的问题您都知道如果劳动合同丢失的话,相应的权利是会受到影响的,但是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的,关劳动合同丢失与仲裁的问题,我们针对劳动合同丢了仲裁申请会影响吗这一主题给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丢了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

·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该怎么办
    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办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4级伤残),劳动关系不得解除、不得终止,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退出生产岗位直至退休;(二)劳动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6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金额多少?
    一、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金额多少?1000到3000就可以判刑。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盗窃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

·什么是土地“五统一”管理?
    土地“五统一”管理,即政府实行统一征用(收回)、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土地统一征用制度,土地租赁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地价管理制度,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土地利用监督管理等

·转租合同需要房东签字吗?
    转租合同需要房东签字吗?转租合同是不一定需要房东签名。如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可单方转租房屋的,则无需房东同意,只需通知房东即可。如与房东约定转租房屋需房东书面确认的,则需房东签字;否则,只要有证据能证明房东同意转租即可。相关法律补充对于租赁中的转租问题,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仅在第716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只规定了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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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人受伤是否可以监外执行?
    醉驾的人受伤是否可以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且适用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

·不离婚分割财产是否可以
    当今社会很多家庭会出现财产分配问题。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明文规定,为的就是避免夫妻双方矛盾。分割财产需要事先了解法律常识、慎重考虑。那么不离婚分割财产是可以的吗?一、不离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由上述可知,一般情况下不离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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