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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胜镇证券律师法律咨询
·房产经纪人换了公司,现在中介费谁都说不在手里。如果经纪人逃避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他吗?胜算大吗?当时交定金的时候,中介费是一起交的,和定金合同是在一起的。
·由于,修建公路,占水稻田没有得到补偿,同时修路时也断了稻田的水源,现在稻田没有水,村里不管,找承包商,是一天脱一天,就是不给予赔偿,不知怎么办,
·工人在工地干活摔伤了他自己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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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50岁城镇户囗以前没有交社保,现在单位给交社保,但现单位要以前交纳档案,我应怎么办?
·跟我老公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已经三年没有在一起了,准备起诉离婚,不知道怎么办
·我是做电池生意的,我档口是在荔湾区新亚洲国际电子城的,我一客户欠我13750元,现在人跑了,找不到这客户了。打他的电话都打不通,我该怎样用法律来保护我的财产?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但是我怀孕了,我了解到公司应该与怀孕女工续签劳动合同直到哺乳期结束,但是公司没有跟我我续签劳动合同,因此我申请了劳动争议争议仲裁公司现在,在合同到期后...
·我和房东签了三房租合同,干老公寓,但是我只住了七个月,因为破产,所以提前半和房东说只住这一,其余的两不再住了,请问我可以不再租了吗?租金是一一交的,我到期可以搬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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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刘女士杨店子镇人,于八月二号早起七点左右备木厂口镇人驾驶一辆电动汽车撞伤,至今医药费未给,车主电话换号了,保险不理不睬,请问律师我怎么办
·摄影工作室的,用了两张顾客外景照片做团购写真,顾客提
·对方精神障碍,有收入能自理,可离婚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赔偿问题怎么
·我有一种治疗口腔溃疡的配方不知道怎么申请专利 我自己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里面有些东西弄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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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家里有墙纸和天花板损坏严重!
·死亡精神抚慰金,怎么算,请问?
·缴了意向金不给退可以要求他退还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
·你擅长民事拆迁方面的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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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当事人的孩了,但当事人12月不本人吃饭。经长辱骂本人,今天先抢我左脚本人把他*了有什么罪san本人是当事人的孩了,但当事人12月不本人吃饭。经长辱骂本人,今天先抢...
·因为是朋友介绍,私人做全瓷牙,没有任何证明和合同,牙齿做了一半,现在我钱已经以转账方式全部给了他,一直拖着不给我继续做怎么办,因为没有杭州的居住证,去起诉法院说不归他们...
·公积金可以不以购房名义而进行贷款吗
·律师您好  当时入公司的时候,公司表示每月给我低底薪+高奖金。工作14个月后离职,离职当月满月在职。但发薪时以发的是年终奖,因为离职所以没有年终的...
·我肇庆市怀集县坳仔镇仙溪菅理区,与坳仔镇邮政银行配合下,在去?015沒经村民与邮政银行签约代扣,在村民生态林补贴款中,以收垃圾费名义代扣,但村民生态林补贴款未到、把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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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七级的一次性赔偿怎么?
·我准备离婚协商不成.我们只有一套住房.有一女儿5岁,如果法院判会根据什么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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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怎么办
    刑事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怎么办?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第二...

·网络恶意诽谤罪如何定义?
    网络恶意诽谤罪如何定义?一、诽谤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很多人觉得网络是一个没有约束、管制的平台,在网络上可以畅所欲言,于是就会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给他人的生活、工作、名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被他人恶意诽谤的时候肯定会通过法律维权,那么在网络上恶意诽谤他人,可以告他吗?可以。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

·拘役不给回家怎么办 拘役有什么特点
    因为拘役的强度没有有期徒刑那么严重,因而很多时候拘役都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里面执行的。当然在服刑期间,如果罪犯进行劳动的话,则会酌量的支付其报酬,同时每个月也允许其回家一两次。那现实中,要是拘役不给回家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想到这一点,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拘役不给回家怎么办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看守所不执行可以向他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拘役有什么特点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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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之所以对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分,除了与目前法制现状有关外,很重要的原因与目前医疗事故鉴...

·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司法鉴定,就是指在诉讼中由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一些专业性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科学技术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书的行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司法鉴定又分为许多不同的项目,而不同的项目间收费标准又有所不同。今天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一、房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鉴定费通常根据申报的工程结算总造价计算,而与审减金额及审核结果无关,具体收费比例视金额大小而定,通常为0.3%-1%。质量鉴定费视鉴定项目、鉴定范围、难易程度而定,且各个机构收费不一致,存在很大差异。二、房屋司法鉴定的意义社会的日益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房地产司法鉴定业务逐渐增多,诸如债务纠纷、房地产损害赔偿、房地产分割合并、国有...

·善意取得的定义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转让人将其有权占有的他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交付或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如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则其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渊源于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即任意将物交付他人者,仅能向其相对人请求返还,如该他人将之让与第三人时,除应对相对人请求损害赔偿或其他权利外,不得对第三人请求返还。其制度目的是协调财产所有权的静的安全与财产交易的动的安全之间的冲突。保护财产所有权静的安全是对所有权给予绝对的保护,保护财产交易的动...

·故意伤害罪表现为哪些 故意伤害罪如何认定
    说到故意伤害犯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这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犯罪了,但由于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因此在量刑的时候具体做出的处罚就是不太一样的。而此时也要先搞清楚故意伤害罪的行为表现才行,那到底故意伤害罪表现为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故意伤害罪表现为哪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二、故...

·企业(厂房)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企业(厂房)遇到拆迁怎么补偿?1、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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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税负怎么算的,有什么计算方法?
    中小企业税负怎么算的,有什么计算方法?无论是个人仍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都需求交纳各种税,这些一切税收收入和国家经济的总量收入构成必定的比值,这就构成了咱们往常所说的税收担负率,也就是税负,而关于企业和个人来说,税负就是实际情况交纳的税款与企业销售收入的百分比,作为企业首要应该知道税负怎样算?只需知道税负的核算方法就可以核算。那么,中小企业税负怎么算的,有什么计算方法?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税负的意义1、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交税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2、如果每个月都进项大于销项,那要提交一份有关这种情况的说明。说明是因为材料或者产品的库存增加而引起的,这种情况时有发生...

·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
    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一、债权转让时注意什么问题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2、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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