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保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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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张律师咨询一下老板买意外险,但给6千元也没住院断了2根肋骨我自己经用了4千多有点少怎么办?
·如果男方不去拿我要等多久才算真的离婚呢
·人被抓走被告知涉嫌故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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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单和挂号单日期不一样是违法违纪吗?求解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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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离家出走了出了轨 我没有证据 派出所有监控视频和开房记录 你能没到派出所视频吗?大约多钱?
·19年山东单县张集镇平岗村刘明贺跟我借款7万,多次催要无果,其名下车子是老婆的,己抵押别人,贷款一年后才能还清,让我付6万后车子归我,贷款他还,做好划押,行得通吗?绿本...
·本人因男方有外遇,他又不肯协议离婚,想法院起诉离婚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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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伤需要赔偿那部分资金
·山西太原第一看守所现在有没有打羁押的人的事?
·律师你好!本人承租了老城区一处门面用房租期为5年现在房东想提前解约,我想咨询我应该得到哪些方面的权利及应有的补偿?谢谢
·老人86岁和我母亲生活28,我母亲前去逝留下继父一人有我方[姐妹]三人照顾.为于方便把老人接到我的住处.继父有子女兄妹四*儿国外每春节通次话.二儿让有事找他.二女未来往...
·2016??9日云南省腾冲市,杨某某驾驶云MP1632小型汽车由市区驶往固东方向?9时许行驶至保板线k217+150M时,追尾撞到前方尹某某驾驶的云M2233学教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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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你具体说明情况及诉求。
·您好我有一起交通事故 现在需要打官司.
·我在原单位辞职,当时没办离职手续。1年后找到新单位,但是原单位不与我办离职
·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相关程
·我们在佳木斯口腔医院检查,因为我家是双胞胎我在等着叫号我*人领着他俩,此时我*人突然来了个电话就在接电话的时候孩子挣脱不幸从三楼扶梯坠下。我们出事医院扶梯并没有儿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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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超市门口摔倒,当时挺严重,流一地血,去医院检查,医院说要缝两针,费用大概二千左右,考虑孩子面部怕留疤,没听医生话,回家休养了,就想问一下超市有没有责任。 ...
·我在进部门大门的时候被窗户上掉落下的木板砸伤,现在报工伤,但是公司说报工伤则要我接受公司内部处分,(说那扇门是紧急是用的,我不能走)不报工伤则看诊费报销,但是休假算自己...
·我想离婚,孩子爸不同意
·我生母在98年去世,我父亲在2001年9月12与后妈拿结婚证并带有一子,他是83年10月16日,请问他有没有资格分的我父亲的婚前财产(一套住房)呢?现在我父亲想以遗嘱的...
·我我想问一下离婚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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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干了一半了,去半"38608241l"""工资一直不给,找厂里,厂里负责人说去不是她管账,让我去找去管账,而且她也没有付清去合伙人的股份转让
·我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我离婚的话孩子归谁抚养我女儿从小跟我父母在一起,今年6月份才和我到太原来。我儿子从一生下来就跟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判
 安宁区保险律师法律常识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
    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的意义有哪些?生活中我们经常在说债权债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中,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债权,什么是债务,在法律中对于债权和债务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到底债务是什么意思?债权又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一、债务的概念(1)会计意义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2)经济意义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

·一、逃逸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逃逸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吗?逃逸属于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会赔付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对因肇事逃逸导致的损失扩大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1、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3、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4、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5、饮酒或服用国家...

·建设工程留置权这一问题是人们所关心的的一项重要问题。同时建设
    建设工程留置权这一问题是人们所关心的的一项重要问题。同时建设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该工程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产与生活。对于建设工程置留权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一、置留权的定义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留置权的概念及特征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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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贷款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贷款吗?划拨土地不可以贷款。只有能上市交易的房地产才能做抵押物品,才能在你无还尝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变卖抵押物品用于清偿银行的债权债务。能上市的房屋必须是两证齐全,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可转让性质的商业土地),才能做银行的贷款抵押品,和典当行抵押品。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情况很多,如小产权房、政府机关、军队、国家公益用地土地上的附着物,其土地都是不能进行分割变更的。二、判断能否做抵押贷款的依据有两个:1、是否可以上市交易;2、是否可以正常做抵押登记。划拨土地上建的房屋,产权性质分为很多种,如单位公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康居房、回迁房、限价房、两限房等等,有些能抵押有些不能,具...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一、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的事实。(二)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的理由,即有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包括有证据证明复印件原件已经灭失,原件在其他人手中等原因)。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作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当理由的。(三)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无法与原件...

·资本债权债务包括哪些
    资本债权债务包括哪些企业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又称债权性筹资,主要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商业信用等,即债务资本筹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一、银行借款银行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1.银行贷款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可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2.银行贷款按有无担保,可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1)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或保证人的信用为依据而获得的贷款,企业取得这种贷款,无需以财产做抵押。(2)担保贷款是以有关方面的保证责任,质押物或抵押物为担保的贷款,它包括保证贷款、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

·已经被监视居住需要判刑吗
    已经被监视居住需要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二、监视居住期间当事人的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现实社会生活中,每个具有社会劳动力的人肯定都会去工作,而每个
    现实社会生活中,每个具有社会劳动力的人肯定都会去工作,而每个企业也需要有职员提供劳动力。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会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有开始也会有终结。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怎么确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如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日期,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一、劳动关系终止的简介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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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间能辞职吗
    劳动合同期间能辞职吗一、劳动合同期间能辞职吗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是可以辞职的,但应根据法律规定合法行使权利,员工辞职分为通知性辞职和即时性辞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须预告即可在通知用人单位的同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抢注第35类商标该怎么办
    抢注第35类商标该怎么办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如果一个商标的价值较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恶意抢注。要是对方注册完成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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