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涉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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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涉外律师法律咨询
·你好,20240124下午1点多,我被同事辱骂,然后报警,但我不接受道歉,请问我可以起诉同事么,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我父亲因被诈骗想要诉对方要求赔偿,但诈骗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起诉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我找了个二婚女,她和前夫有个儿子,已判给她前夫了我俩结婚后有个女儿,离婚后我女儿判给哪方可能性大?(女儿两周岁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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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生完孩子用医保报销,补贴能取出来吗
·女儿是否有权利起诉重新写房产继承协议
·刑事诉讼法是不是规定立案登记制?为什么我邮寄给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申诉材料久久不见?立案的消息呢?显示已签
·我是无期限合同人员一个月工资2000元因为公司合并现在没有理由辞退请问甲方怎么赔偿。赔偿我多少应该。
·我于本月22日早班5:20左右在中煤新集矿工食堂用餐时发现一个油切馍太小(一元一个),心里憋气就在抖音平台发了图片并配有文字“矿工食堂油膜太小,服务态度差,请领导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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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已期满,如不续签,就属于自动解除合同。请问自动解除合同后,我能享受失业金吗?
·我侄子被同学打伤对方负什么责
·我有两兄弟,没建房之前父母哥嫂都同意放弃两处同等宅基地,说好我建房属于我个人所有,如今我哥嫂早年在城市买的私房不能确权,两处宅基地倒了一处被集体收回,没倒的房子我已装修...
·我们是实体店,在微信上有交易,需要在微信上办理营业执照吗
·成人玩游戏贷款充钱,悔不当初,影响家庭,游戏公司能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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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金华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高速公路占房子应该怎么补偿
·2020年1月16日借了5千元给朋友,一直在催他还钱,总是说过几天,下个星,下个月就还的借口,至今仍未还钱。近期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没有有借条,有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
·女方大陆现在香港结婚了,女方在大陆买了一套房,女方自己出的全款,卖房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吗?房产证上只填了女方的名字/p>咨询编号887393|重庆-江北/span>...
·个体餐饮业法定假日是如何休息和工资是如何结算?是否有这方面的法律文件可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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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都是在婚的,我们在2019、3、27号结的婚,现在他外边有女人要跟我离婚,但是在我们俩结婚前他借我的钱又不还我
·十二周岁小孩子骑小黄车撞到了一个老人.
·我开了一家电器修理部,前几天上门给人家修机器不小心把我手夹了,医疗费花了3万多了。请问我能向事主索赔吗?
·你好!咨询与职业病有关的内容
·我俩在一起没登记买的房子,首付男方出的,装潢我出的,名字是我的,不想在一起啦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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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舅出车祸去世了他借了他前妻六万块那六万我们有责任还吗我舅舅的财产没有6万
·盗窃23000元能判什么样的罪?
 安吉涉外律师法律常识
·小孩户口上男方家流程没有结婚证
    户口上男方家流程:非婚生子上户口,需要去公安局户藉科开据证明,医院出生证明,亲子血缘证明(即亲子鉴定书),方可给孩子办理户口,缺一不可。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023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很多城市,很多乡镇总是能遇到很多的勾机在工作,很多的工人都在忙活,很多的旧房子被拆很多的土地荒地被利用起来,这些都是我们的旧改政策所实施的工作。关于这个政策自然会有涉及很多征地补偿的内容。那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征地补偿标准(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一、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2、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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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规中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其实诈骗这种犯罪活动,一直以来就没有在社会上彻底的被杜绝。主要是因为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犯罪分子总是以各种层出不穷的犯罪手法来骗取当事人的信任。尽管如此,我国法院对于诈骗这种犯罪活动的查处却从来都没有停止下来。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在我国法规中诈骗罪处罚金多少?在我国法规中诈骗罪处罚金多少?《刑法》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2023怎么处理?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2019怎么处理?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向原公司提出续签,如果原公司不与孕妇续签合同,那么也应当是合同自动续签到孕妇的哺乳期完毕,如果违反这一规定是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

·侦查终结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无论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还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都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它是侦查终结的首要条件。因此,一般指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和危害结果以及有没有遗漏罪行或者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人等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情节。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是侦查终结的中心环节,它是指证明犯罪事实情节的每一个证据来源可靠,经核实无误,证据与案件之间联系清楚,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证明链条环环相扣,足以确认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重或者罪轻。&nbs...

·劳动者究竟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
    作为劳动者,一般都会十分关心加班费的问题,都不希望自己付出了劳动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究竟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呢?此外,从法律的角度看,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话会有加班费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一、要怎么样计算加班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

·行贿领导2万元改判多少年
    一、行贿领导2万元该判多少年?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到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节恃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二、涉嫌行贿主动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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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劳动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

·我国对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中规定的挪用公款的犯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此时也要符合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我国对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我国对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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